在我们日常接触的企业中,大部分企业都是可以按照要求正常报关清关的,但也总有些企业不按常理出牌导致货物无法正常报关清关
1.超期未申报的进口货物。正常进口货物的企业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,但有些企业由于清关流程不熟悉,或者缺少单证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,这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货物 海关通常会收取滞报金,另如果超过3个月还未申报,进口货物可由海关依法变卖处理。
同时以下情况也适用于上述规定:
保税货物、暂时进出口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办理相关手续的
过境、转运和通运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的未办理出境手续的
2.误装或者溢卸的进口货物。有些货物进境海没有申报就直接卸货了 这种未提前向海关申报直接误装或者溢卸的货物,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需要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出境手续;或者由收货人自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。超过时间还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海关会提取依法变卖处理。
3.放弃进口货物
有些企业进口过来的货物突然不想要了,就不管了。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。
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需要先申明放弃货物,之后由海关依法变卖处理。但是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、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,收货人需要将货物退运出境,无法退运出境的由海关销毁或其他方式处理,但是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收货人承担,收货人无法确定的由相关运输工具负责人及承运人承担,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